文书、痕迹司法鉴定

复印机同一性鉴定

一天,北京某政府机关一工作人员来我中心,送来六本《工程合同投标书》,标的额为XXXX万元人民币,每本《工程合同投标书》都在几百页以上,要求对六本《工程合同投标书》中的所有内容是否由同一台复印机复印形成。

 
  我中心接案后,对六本《工程合同投标书》中的每一页进行了仔细检查,不放过每一个复印特征,并对每页上的复印特征进行放大、测量,结果认为:1、六本《工程合同投标书》中共有十二页是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形成,不是复印形成;2、六本《工程合同投标书》中除十二页是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形成外,其它均为复印件,而且每页复印件上的复印特征相同,即由同一台复印机复印形成。从而使委托单位避免了一起重大串通投标案,挽回了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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