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痕迹司法鉴定

印章盖印时间

XX年8月,江苏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有关两家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合同纠纷案一些材料如下: 

一、检验材料: 
1、XX年12月8日《代销协议》一份,1页
2、XX年9月30日《协议书》一份,2页
3、XX年9月28日《供货清单》1页
4、XX年9月28日《付款清单》1页
二、样本材料:
    XX年6月3日乙方提供的该公司“合同专用章(3)”印文4枚,以及XX年11月至XX年2月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3)”印文样本文件 108份 (以上均为原件)。 三、鉴定要求:
1、检验材料1、2、3、4上的“合同专用章(3)”印文与提供的该公司“合同专用章(3)”样本印文是否为同一枚印章所盖印 
2、检验材料1、2、3、4是先打印后盖章,还是先盖章后打印 
3、检验材料1、2上的“合同专用章(3)”印文的盖印时间 
    接到委托后,中心立即组织专家利用各种仪器设备对送检的检验材料和样本材料进行仔细研究,特别是对108枚“合同专用章(3)”印 文样本逐一放大观察分析。用了半个月的时间,经过专家会检鉴定,最后结论认为:
1、检验材料1、2、3、4上的“合同专用章(3)”与提供的样章印文为同一枚印章所盖印
2、检验材料1是先打印后盖章,而检验材料2、3、4是先盖章后复印
3、检验材料1、2上的“合同专用章(3)”是XX年8、9月期间盖印的
    此鉴定结论为乙方挽回了上仟万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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